为确保化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实施,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位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二)学位学历条件
报考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的考生,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在国(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5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最迟须在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本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科研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拟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源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2.未达到以上科研条件的考生,须将目前的科研进展汇总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学院组织的考核专家组投票(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可)决定考生科研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若符合要求,进入复试后还须在面试综合考核环节进行工作汇报。
(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CET-6≥425;
2.IELTS≥6.0分;
3.TOEFL≥80;
4.GRE≥310或者GMAT≥640;
5.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60);
7.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8.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9.没有上述英语水平证明的考生通过初审后,需在复试阶段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英语考试,且符合相关要求。
(五)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除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二、招生专业目录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与方向 |
招生计划 (与“硕博连读”制招生共享名额,择优录取) |
导师姓名 |
0703化学 |
070301纳米多孔材料 |
1 |
李程鹏 |
0703化学 |
070302超分子化学 |
1 |
李春举 |
0703化学 |
070302超分子化学 |
1 |
张治元 |
0703化学 |
070303光电化学 |
1 |
赵霞 |
0703化学 |
070304纳米能源材料与器件 |
1 |
孙洪明 |
三、报名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考务费,标准为140元/人·次,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提前通知。
1.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后下载《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无须签署单位意见。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我院(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王老师收,邮编300387,联系电话:022-23766532。信封上注明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考虑假期邮寄接收会有延迟,建议考生尽早邮寄,以免耽误材料接收审核。
除邮寄纸质材料外,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通过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tjnu.edu.cn/logon)提交申请材料(由于数据需要同步,一般在网报完成两天后方可提交)。按照材料清单要求编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并扫描成一个完整PDF文件上传。要求文件顺序条理清晰,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边缘完整,亮度均匀。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报名材料明细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2025年天津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考生签名处手写签名),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1)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国外高校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本科、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
(2)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10.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11.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3.个人简历。包含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字数不限,要有详细的研究课题陈述,并证明自己在该课题研究方面的前期学术积累以及完成该研究的学术能力)。
(三)现场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
第一批次初步定于3月10日:
8:00-8:50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材料,地点:明理楼B区324;
9:00-11:00进行专业基础笔试,地点:明理楼B区418。
14:00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地点:明理楼B区324。
第二批次初步定于5月26日:
8:00-8:50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材料,地点:明理楼B区324;
9:00-11:00进行专业基础笔试,地点:明理楼B区418。
14:00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地点:明理楼B区324。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评价、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
1.基本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2.专业基础笔试考核(满分100分)。专家小组对通过基本评价考核的考生,就其专业基础知识、基础文献、基本理论、学术前沿等进行笔试考核,笔试时长为2小时。对该项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满分100分)。考生综合面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对通过专业基础笔试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思维以及文献信息处理能力等进行面试考核。成绩以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时长每人不超过20分钟,其中3分钟为英文的自我介绍;10分钟为考生PPT演讲,主要介绍本人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计划等,7分钟为专家小组提问和考察。对该项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考生登录“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询到进入复试的结果后在系统完成缴费。
(三)拟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总成绩=基本评价成绩*10%+专业基础笔试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充分考虑各方向招生当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按照考生报考导师为单位,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寄回学院(请用EMS寄送。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邮编:300387,联系电话:022-23766532,王老师)。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10日前寄回学院,非应届生人事档案必须于6月23日前将档案寄回学院。拟录取的定向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必须于6月10日前寄回学院。
(三)拟录取结果
学院将按要求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24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5年3月5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3月8日-14日
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5月11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5月24日-6月3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学习期限及学费
我校化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准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总学费为30000元,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七、其他
(一)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为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必须与所在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校研招办。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进行再次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可于6月下旬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要求修改通讯地址。(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本方案由化学学院负责解释,部分未尽事宜参见《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532
邮箱:tjnuhxyjs@126.com; hxxylcp@tjnu.edu.cn
网址:http://hxxy.tjnu.edu.cn/
(二)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2-23766157 传真:022-23766158
天津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5年1月20日